跟著《建筑規劃防火規范》的出臺到修訂,對建筑商場的防火材料也提出了更加具體的要求,與之配套的門窗幕墻以及首要的輔材玻璃、密封膠和型材等也有了更加苛刻的要求。而近年來建材范疇的不斷發展,品種也逐步增多,作為要害的配套材料之一的“防火膠”,您又了解多少呢?一同來看看吧!
R999硅酮防火密封膠是一種封堵用的密封材料,具有密封與防火的兩層功用,屬于辦法型防火材料。以河南瑞郎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R999硅酮防火密封膠為例,它是單組分硅酮產品;中性固化,對金屬鍍膜玻璃、混凝土、大理石無腐蝕性;阻燃性能出色,燃燒時不會放出濃煙或有毒氣體;耐氣候老化,耐紫外線,耐臭氧,耐水;耐高溫功用出色,在-50℃~150℃的范圍內功用變化不大;對大部分建材具有優良的粘結性,一般不需要運用底涂;與其它中性硅酮膠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助燃功用抵達FV-0阻燃等級規范;實行國家規范:GB 23864 A3級 SR FV-0(3.0mm)20HM GB/T24267-2009
技術指標
序號 | 項目 | 技術指標 |
1 | 顏色 | 黑、灰、棕、白等 |
2 | 下垂度:筆直放置(mm) | ≤1 |
下垂度:水平放置 | 不變形 | |
3 | 擠出性(s) | ≤5 |
4 | 表干時間(h) | ≤2 |
5 | 硬度(Shore A) | 30~60 |
6 | 拉伸粘結強度(MPa):規范條件 | ≥0.80 |
拉伸粘結強度(MPa):90℃ | ≥0.60 | |
拉伸粘結強度(MPa):-30℃ | ≥0.80 | |
拉伸粘結強度(MPa):浸水七天 | ≥0.60 | |
拉伸粘結強度(MPa):水-紫外線光照300h | ≥0.60 | |
7 | 粘結損壞面積(%) | ≤5 |
8 | 23℃最大拉伸強度時伸長率(%) | ≥100 |
9 | 阻燃等級 | FV-0 |
10 | 氧指數(%) | ≥40 |
11 | 固化時間(T=25℃,RH=50%)(d) | 7~14 |
防火密封膠簡介及說明
首要用處:賓館、酒店、影劇院等公共場所防水、防潮、裝飾等阻燃密封;各類門窗玻璃設備阻燃密封;各類防火門窗防火密封,幕墻工程阻燃密封;電子、電器元件固定及阻燃密封。玻璃、陶瓷、石材(詞條“石材”由工作大百科供應)、非滲油性木材、鋁材及塑鋼等材料的防火阻燃密封。粉末噴涂鋁合金有必要以溶劑完全的鏟除其蠟涂層,材料在運用前有必要檢驗其相容性、粘結性。
運用限制:施工外表有必要干燥清潔。制止用于結構性裝配;不宜用于滲出油脂、增塑劑或溶劑的材料;不宜用于密不通風的場所,單組分硅酮需吸收空氣中的水分固化;不宜用于結霜或濕潤的外表;施工時材料外表溫度宜在15℃~27℃之間。
建筑門窗幕墻廣泛應用在人群布滿的大型公共建筑或住所小區的外墻上,不論面板是玻璃仍是石材,在發生火災的高溫環境下,其危險性都比較大。根據消防和建筑專家的分析,在火災發生之初很多時分門窗等室表里通道能否起到防火助燃的作用,或者是抵達規矩范圍內的耐火、防火時間,是保證人群渙散、產業安全的最要害因素之一。而防火封堵是現在建筑規劃中最為有用的防火、隔煙手法,在防火封堵中所用的防火密封膠,雖然是整個建筑防火規劃和構件材料中極小的一個部分,卻也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用量雖小,功用卻很強壯。期望得到甲方業主、規劃院以及工程企業的高度重視,與優異的材料企業一道,攜手共建百年精品工程。
擴展閱覽:現行《建筑規劃防火規范》解讀
國家規范《建筑規劃防火規范》GB50016-2014,經部分修訂后,在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其間,第5.1.3A、5.4.4(1、2、3、4)、5.4.4B、5.5.8、5.5.13、5.5.15、5.5.17、6.2.2、6.7.4A、7.3.1、7.3.5(2、3、4)、8.2.1、8.3.4、8.4.1、10.1.5、10.3.2、11.0.4、11.0.7(2、3、4)條(款)為強制性條文,有必要嚴格實行。
5.1 建筑分類和耐火等級
5.1.1 民用建筑根據其建筑高度和層數可分為單、多層民用建筑和高層民用建筑。高層民用建筑根據其建筑高度、運用功用和樓層的建筑面積可分為一類和二類。民用建筑的分類應符合表5.1.1的規矩。
注:1 表中未列入的建筑,其類別應根據本表類比承認。
2 除本規范還有規矩外,宿舍、公寓等非住所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矩;
3 除本規范還有規矩外,裙房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高層民用建筑的規矩。
5.1.3A 除木結構建筑外,老年人照料設備的耐火等級不應低于三級。
5.1.8 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選用不燃材料的吊頂,其耐火極限不限。
三級耐火等級的醫療建筑、中小學校的教育建筑、老年人照料設備建筑及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的吊頂,應選用不燃材料;當選用難燃材料時,其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
二級和三級耐火等級建筑內門廳、走道的吊頂應選用不燃材料。
5.3 防火分區和層數
5.3.1A 獨立締造的一、二級耐火等級老年人照料設備的建筑高度不宜大于 32m,不應大于 54m;獨立締造的三級耐火等級老年人照料設備,不應逾越 2 層。
5.4 平面安頓
5.4.4 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老年人活動場所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宜設置在獨立的建筑內,且不應設置在地下或半地下;當選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逾越 3 層;選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不應逾越 2 層;選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時,應為單層;確需設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內時,應符合下列規矩:
1 設置在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安頓在首層、二層或三層;
2 設置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安頓在首層或二層;
3 設置在四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內時,應安頓在首層;
4 設置在高層建筑內時,應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渙散樓梯;
5 設置在單、多層建筑內時,宜設置獨立的安全出口和渙散樓梯。
5.4.4A 老年人照料設備宜獨立設置。當老年人照料設備與其他建筑上、下組合時,老年人照料設備宜設置在建筑的下部,并應符合下列規矩:
1 老年人照料設備部分的建筑層數、建筑高度或地點樓層位置的高度應符合本規范第 5.3.1A 條的規矩;
2 老年人照料設備部分應與其他場所進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應符合本規范第 6.2.2 條的規矩。
5.4.4B 當老年人照料設備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恢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下、半地下時,應設置在地下一層,每間用房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 200m2 且運用人數不應大于 30 人。
老年人照料設備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動用房、恢復與醫療用房設置在地上四層及以上時,每間用房的建筑面積不應大于 200m2 且運用人數不應大于 30 人。
5.5 安全渙散和逃亡5.5.8 公共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個樓層,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核算承認,且不應少于 2 個。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設置 1 個安全出口或 1 部渙散樓梯的公共建筑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除托兒所、幼兒園外,建筑面積不大于 200m2 且人數不逾越 50 人的單層公共建筑或多層公共建筑的首層;
2 除醫療建筑,老年人照料設備建筑,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文娛放映游藝場所等外,符合表 5.5.8 規矩的公共建筑。
5.5.13 下列多層公共建筑的渙散樓梯,除與打開式外廊直接相連的樓梯間外,均應選用封閉樓梯間:
1 醫療建筑、旅館、公寓、老年人建筑及類似運用功用的建筑;
2 設置歌舞文娛放映游藝場所的建筑;
3 商鋪、圖書館、展覽建筑、會議中心及類似運用功用的建筑;
4 6 層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5.5.13A 老年人照料設備的渙散樓梯或渙散樓梯間宜與打開式外廊直接連通,不能與打開式外廊直接連通的室內渙散樓梯應選用封閉樓梯間。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老年人照料設備,其室內渙散樓梯應選用防煙樓梯間。
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老年人照料設備,宜在 32m 以上部分增設能連通老年人居室和公共活動場所的連廊,各層連廊應直接與渙散樓梯、安全出口或室外逃亡場所連通。
5.5.14 公共建筑內的客、貨電梯宜設置電梯候梯廳,不宜直接設置在營業廳、展覽廳、多功用廳等場所內。老年人照料設備內的非消防電梯應采納防煙辦法,當火災情況下需用于輔佐人員渙散時,該電梯及其設置應符合本規范有關消防電梯及其設置的要求。
5.5.15 公共建筑內房間的渙散門數量應經核算承認且不應少于 2 個。除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備建筑、醫療建筑、教育建筑內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房間可設置 1 個渙散門:
1 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或袋形走道兩頭的房間,關于托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備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 50m2;關于醫療建筑、教育建筑,建筑面積不大于 75m2;關于其他建筑或場所,建筑面積不大于 120m2;
2 位于走道盡端的房間,建筑面積小于 50m2 且渙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 0.90m,或由房間內任一點至渙散門的直線距離不大于 15m、建筑面積不大于 200m2 且渙散門的凈寬度不小于1.40m;
3 歌舞文娛放映游藝場所內建筑面積不大于 50m2 且常常停留人數不逾越 15 人的廳、室。
5.5.17 公共建筑的安全渙散距離應符合下列規矩:
1 直通渙散走道的房間渙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表 5.5.17 的規矩;
注:
1 建筑內開向打開式外廊的房間渙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可按本表的規矩增加 5m。
2 直通渙散走道的房間渙散門至最近打開樓梯間的直線距離,當房間位于兩個樓梯間之間時,應按本表的規矩減少 5m;當房間位于袋形走道兩頭或盡端時,應按本表的規矩減少 2m。
3 建筑物內悉數設置自動噴水救活系統時,其安全渙散距離可按本表的規矩增加 25%。
2 樓梯間應在首層直通室外,確有困難時,可在首層選用擴展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當層數不逾越 4 層且未選用擴展的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前室時,可將直通室外的門設置在離樓梯間不大于 15m 處; 3 房間內任一點至房間直通渙散走道的渙散門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表 5.5.17 規矩的袋形走道兩頭或盡端的渙散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 4 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渙散門或安全出口不少于 2 個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用廳、餐廳、營業廳等,其室內任一點至最近渙散門或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應大于 30m;當渙散門不能直通室外地上或渙散樓梯間時,應選用長度不大于 10m 的渙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當該場所設置自動噴水救活系統時,室內任一點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渙散距離可分別增加 25%。
5.5.24A 3 層及 3 層以上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m2(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筑內三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備,應在二層及以上各層老年人照料設備部分的每座渙散樓梯間的相鄰部位設置 1 間逃亡間;當老年人照料設備設置與渙散樓梯或安全出口直接連通的開敞式外廊、與渙散走道直接連通且符合人員逃亡要求的室外渠道等時,可不設置逃亡間。逃亡間內可供逃亡的凈面積不應小于 12m2,逃亡間可利用渙散樓梯間的前室或消防電梯的前室,其他要求應符合本規范第 5.5.24 條的規矩。
供失能老年人運用且層數大于2層的老年人照料設備,應按核定運用人數配備簡易防毒面具。
6.2 建筑構件和管道井
6.2.2 醫療建筑內的手術室或手術部、產房、重癥監護室、名貴精細醫療配備用房、儲藏間、實驗室、膠片室等,附設在建筑內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和兒童游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老年人照料設備建筑,應選用耐火極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墻和 1.00h的樓板與其他場所或部位分隔,墻上有必要設置的門、窗應選用乙級防火門、窗。
6.7 建筑保溫和外墻裝飾6.7.4A 除本規范第 6.7.3 條規矩的情況外,下列老年人照料設備的內、外墻體和屋面保溫材料應選用燃燒功用為 A 級的保溫材料:
1 獨立締造的老年人照料設備;
2 與其他建筑組合締造且老年人照料設備部分的總建筑面積大于 500m2 的老年人照料設備。
7.3 消防電梯
7.3.1 下列建筑應設置消防電梯:
1 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所建筑;
2 一類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 32m 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筑、5 層及以上且總建筑面積大于 3000m2(包括設置在其他建筑內五層及以上樓層)的老年人照料設備;
3 設置消防電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 10m 且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2 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7.3.5 除設置在倉庫連廊、冷庫穿堂或谷物筒倉作業塔內的消防電梯外,消防電梯應設置前室,并應符合下列規矩:
1 前室宜靠外墻設置,并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于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
2 前室的運用面積不應小于 6.0m2,前室的短邊不應小于 2.4m;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其運用面積尚應符合本規范第 5.5.28 條和第 6.4.3 條的規矩;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內設置的正壓送風口和本規范第 5.5.27 條規矩的戶門外,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
4 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應選用乙級防火門,不應設置卷簾。
8.2 室內消火栓系統